第一百六十章 一路向东(2 / 2)

酒,还有就是锻炼自己的身体。

忽必先和他们是不一样的,他是个爱读书喜欢游历的人,如果他不是草原的一份子。那么很有可能成为一个吟游诗人或是冒险家,走遍七海的世界各地,去探索各地的风土民情。

他是一个热爱大自然,喜欢接触新鲜事物的乐观者。这种人往往懂得生活的真谛,很享受生命带来的精彩,他们也没有什么贪婪的野心。

忽必先这样的人并不多见,即使到了二十五世纪,大部分人类仍然看不清活着的意义。很多人的生命都延长到了百岁,可是进入老龄化的社会,人们的追求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提升。

草原上最常见的就是角鹰,也许在七海中角鹰不是最大的鹰,但在草原上,这种动物非常受部落人欢迎。

角鹰在自己成年后,一般它的翼展能达到约一米八和一米九长,最大的体重达三十到四十公斤,鹰爪甚至比一头发育完全的灰熊的爪子都更长一些。

成年角鹰能提起体重是它们体重15倍的猎物,例如羊羔、兔子和其他小型哺乳动物以及一些小型的鸟类。它们拥有良好的视力,可以在距二百多码的地方能认出只有一英寸大小的目标。

不过忽必先养的这只角鹰明显还没有成年,它有时落下来搭在忽必先的右肩膀上,在那里忽必先穿戴了厚厚的软皮革。

要是角鹰真的成年了,可能一个成年人的肩膀,都承受不了他们的重量。更何况忽必先的角鹰还有些怕生,除了鲁郁达外,它似乎躲避着其他人的视线,喜欢在地上跳来跳去。

不过也幸亏是这只角鹰的情报,忽必先才能将危险提前告知在场的所有人,让他们顺利的进行接下来的旅程。

其实方享倒是有些羡慕忽必先的,毕竟这种善解人意的宠物,既凶狠又拉风,关键还能在天上飞。这种宠物,仅仅比强大的黑龙尼德鲁差上那么一点点。

只是黑龙哪有那么容易得到啊,首先龙岛尼伯龙根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,就算真的找到了记载的位置,到了那里之后,龙王尼德霍格也不见得同意送龙给方享。

要知道当初杰克的先祖,当初可是用黄金之海上世界树的情报,才换来的一头幼年黑龙,方享总不可能靠着嘴皮子忽悠和骗到吧?